绵阳市游仙区保租房对象租赁补贴申领流程

2022-09-15 10:31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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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关于绵阳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2〕280号)。

二、补贴对象

在游仙区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办、富乐街道办、游仙街道办、石马镇、新桥镇、小枧镇区域内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具体标准为: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2.申请人在保障区域内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保障区域内租住市场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共同申请人限定于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三、申请流程及资料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

资料明细:

1.本人填写的《信息核查授权书》《申请审核表》《共同申请人共同居住承诺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收复印件);

5.未成年子女就学证明、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在校证明。

温馨提示:

房屋租赁备案流程(二选一):

1.窗口办理:出租双方带上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或相应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方式之一:租赁双方关注“绵阳住建”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由出租方发起进入“绵阳住建”公众号→城建便民→房屋交易服务平台→房屋租赁合同签约(承租方配合签约)→合同签约→线上租赁合同签约或线下租赁合同备案(根据当事人情况任选其中1种方式)版块→按照系统流程提示录入房屋信息、选择产权证类型、约定网签合同内容、租赁方式(整租、合租)、承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或上传纸质版(包含: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出租方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影像资料→提交→系统自动审核→审核后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发放标准

面积标准=人均补贴面积(人均补贴面积 18 平方米)×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合计人数,每户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70 平方米;

月发放金额=面积标准×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 10 元)。

 

咨询电话:

游仙区住建局:0816-2130181        

经济试验区:0816-2280462           

涪江街道办:0816-2993658

富乐街道办:0816-6167001           

游仙街道办:0816-2281295

石马镇:0816-6039000                 

新桥镇:0816-2777124

小枧镇:0816-28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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