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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林业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5-2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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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林业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绵游府办发20112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占用、征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区级林业资金和区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依法对全区40.17万亩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全年完成营造林4.25万亩,义务植树70万株,森林覆盖率提高0.584个百分点,森林火灾损失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和3‰以内,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95%以上,实现林业总产值19.2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930元。

1.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大规模绿化游仙活动,重点推进“再造芙蓉溪”绿化等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游仙建设。
    2.继续实施林业“天保、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生态状况。
    3.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地资源利用政策,助推林业产业发展。
    4.转变发展方式,做强林业生态产业。坚持林旅结合、一三产业融合,以林业产业发展强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5.以社会化服务为突破口,切实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6.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切实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7.大力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林业品牌建设,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林业,做大做强林业产业。

8.落实惠林政策,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游仙区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区林业局机关、区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534.35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40.49万元,减少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减少。

(一)收支预算情况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34.35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3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8年减少40.49万元。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减少0万元。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减少0万元。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8年减少0万元。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4.35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534.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8年减少2.74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区林业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4.35万元,较2018年减少40.49万元,减少7%。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35万元,较2018年减少40.49万元,减少7%;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减少0%。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59.06万元,较2018年减少1.45万元,减少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6万元,较2018年减少0.3万元,减少2.3%;农林水支出297.87万元,较2018年减少19.04万元,减少6%;公共安全支出125.24万元,较2018年减少5.77万元,减少4.4%;住房保障支出39.52万元,较2018年减少1.18万元,减少2.9%。

截止2018年12月末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额为89.05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末区森林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为41.6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林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9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老林业员生活补助费用、3.12义务植树活动、森林防火等项目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125.24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区森林公安局金盾工程设备维护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9.5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区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局分别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总计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游仙区林业局安排的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对象、接待标准、核定陪同人员数量、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工作汇报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54万元,增加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针货物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130.66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表:1.游仙区林业局预算收支总表;

1-1.游仙区林业局预算收入总表;

1-2.游仙区林业局预算支出总表;

2.游仙区林业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游仙区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游仙区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游仙区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游仙区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游仙区林业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游仙区林业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游仙区林业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游仙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附件1:游仙区林业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表(实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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