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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9-12-27 15:33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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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8年度资金)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就业局和区社保局;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区人才中心、区城乡养保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区仲裁院和区医保局。

    内设局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保险股、调解仲裁股、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军转办以及下属机构业务股室等,共 11 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本地化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意见,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管辖范围内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11.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2.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来游仙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组织工作。

    14.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人社局现有编制109人,其中:局机关25人(行政及工勤事业人员);社保局31人(参公);区就业局10人(参公);区人才中心7人(事业);劳动监察大队4人(事业);城乡养保中心9人(事业);人事争议仲裁院6人(事业);区医保局17人(事业),2018年12月在编在册人员为101人,退休人员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总额8541.51万元,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45.98万元,公务员招考12万元,小学教育1280万元,初中教育640万元,行政运行469.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万元,就业管理事务79.94万元,信息化建设8万元,社保经办机构909.3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3.37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8.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9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3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3.65万元,高校毕业基层任职补助41.83万元、社会发展80.38万元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局财政资金支出9023.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4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5万元,项目支出1222.9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按照区财政的统一要求,对2018年的各项收入及支出作了认真的清理,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完成年度预算工作、制定部门绩效目标,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8年全年区人社局收入总计862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1.51万元,其他收入88.30万元,2018年年初结余1550.67万元。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902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935.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712.72万元,项目支出1222.93万元),2018年年末结余1156.53万元(主要是失地农民保险费、失业保险、清退临聘人员养保、老工伤纳入市一次性清偿、信息化建设、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及财政代发资金)。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使用资金,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18年6月共支出 10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46万元,项目支出268.6万元),2018年9月共支出22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11万元,项目支出669.01万元),2018年11月共支出42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6.57万元,项目支出895.91万元)。2018年全年共支出902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2.72万元,项目支出1222.93万元),以上资金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村官工资及保险、人才中心代管的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军转干费用、维稳支出及企业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产生的退管费、财政代发破产改制企业生活费及丧葬抚恤费、失地农民保险等,项目支出均按流程实施,资料齐全,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人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支出及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支出。

    (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部分。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因工作开展需要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及财政代困难群众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人社局2018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实行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及燃油费等支出。

    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3)机关节能降耗。

    在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的情况下,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降低机关水、电、燃油消耗量。一是提升职工节能意识。倡导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夏季空调温季不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季不高于20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二是制定了办公用品及耗材领用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用,实行专人管理。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三是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v网通话,严格控制座机数量和长途电话,节约通讯费用。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18年区人社局年初预算共下达专项预算项目7个,包括公招选调人事招考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员在职培训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生存认证工作经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网络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养老、医疗转移邮寄费用: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仲裁办案专项补助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以上项目我局均按照规定专款专用、按时间节点及时拨付,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各部门所涉及的项目,认真填报专项预算、编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根据预算批复数及预算编制情况,对专项预算进行分期、分批按部门进行内部分解,下达内部分解方案,专项资金按实际情况调拨支付,且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实施绩效,保障人社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通过相关会计科目反映了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扶贫项目”、“公务员在职培训”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1.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区2048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建设,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纸质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不足,项目开展地较远,容易出现流标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衔接,争取加大资金投入。

    2.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38万元,执行数为60.95万元,完成预算的75.8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6440名符合代缴政策的贫困人员享受代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发现的主要问题:贫困人员较为分散,多为高龄或外出务工人员,宣传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一线”做好宣传引导,提高贫困人员关于社会保险代缴工作的认识,引导贫困人员按规合理享受政策。

    3.公务员在职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培训时间短,受培训经费和场地限制,参与培训人员较少,缺乏系统全面的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衔接,争取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培训范围。

    从经济效益上看:1.为区级部门(含教育、卫计系统)和乡镇招录、选调工作人员200名,组织科级以下公务员约100名参加培训。2.完成代管的2048册已数字化但未高清处理的档案高清处理工作。3.研究典型案例10件以上保证文书在立案受理后7日内送达,调查取证在庭审结束后5日内完成。完成调解员培训任务,增发调解员证30。4.促进我区城乡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参保全覆盖。保证全区10.23万人的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完成6012人贫困人员代缴费任务。5.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促进就业、乡村振兴”等大型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青年劳动技能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6.促进我区城乡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全区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达95%以上,对广大参保好得多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参保人员医疗报销政策范围补偿比达75%以上,最大程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从社会效益上看:1.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推进失业保险工作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强化就业基础工作。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待遇,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做好退管工作,提升经办服务水平。3.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服务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4.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做好军转安置和解困维稳工作。5.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做好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工作。6.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机关接待制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掌握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会计稽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社局限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对本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自评结果加以总结分析并按要求对绩效目标和自评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资金分配,健全了管理制度,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9.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我局存在的代缴、代发等专项资金较多,资金调拨难度大,导致部分项目工作开展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建议区财政局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保证人社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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