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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12-27 16:56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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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游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及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五)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存在安全隐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

    (八)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制修订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工作;编制和实施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过度包装、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管理区域内认证认可活动;管理和监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按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五)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学会、协会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食药工商质监局(含派出机构)行政编制65名。其中:局长(兼区食安办主任1名、副局长3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监督管理所所长8名;中层职数31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监督管理所副所长12名)。

    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1,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游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当年收入总额2321.83万元,上年末结转293.88万元。支出2147.93万元,结转下年173.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游仙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收入预算总额为2027.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27.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2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6.74万元,医疗卫生1721.42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当年收入总额2027.95万元,上年末结转2147.93万元,结转下年173.9万元万元。支出2147.93万元,结转下年173.9万元。全年严格按照预算相关要求和年初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全局工作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加强“四化”,纵深推进信义游仙建设

    一是保障安全,“量化”企业诚信水平。目前,我区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学校食堂共计56家,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优秀等级单位9家,良好等级单位92家,一般等级单位38家。有效推进了我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的升级上档。二是加强约束,“细化”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目标。圆满完成企业年报工作,年报率98.23%,其中,97户企业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积极开展信息公示抽查,目前,我区共抽查了企业307家。三是弘扬诚信,“深化”企业信用建设。规范引导和培育一批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好、示范作用强的诚信企业,召开了游仙区质量品牌兴区工作暨首届政府质量奖颁奖大会,表彰了获区政府质量奖企业3家,第十一届四川服务名牌企业1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1家,四川省著名商标企业4家;召开了信义游仙工作推进会,表彰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5户,其中省级7户、市级4户、区级14户。四是严格执法,“强化”履职监管责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今年以来,查处各类失信违法案件120余件,处罚金额16万余元;净化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突出特色,大力实施质量品牌兴区战略

    一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游仙比较优势,依托“节能环保、新材料及电子信息、机械和汽车零部件、食品医药”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加大名牌产品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带动和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今年以来,重点指导创建四川省知名品牌示范园区,并成功培育出西南最大的绝缘材料企业—东材科技、最大的软磁材料企业—开元磁材、最大的民爆品企业—雅化集团、最大的中成药固体制剂企业—太极集团等一批区域品牌;组织推荐绵阳开元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科莱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仙特米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参与国家质检总局品牌价值评价,进一步推动品牌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个,省著名商标17个,市知名商标25个,新申报十二届四川名牌22个,新申报省政府质量奖3家,申报成功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二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在全区四川名牌、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中率先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目前已公开50家企业。三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帮助四川东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制修订企业标准5个,指导绵阳市维博电子有限公司成功导入30个IPC(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标准,覆盖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采购和验收等全过程。四是抓好计量工作。在游仙区各综合市场建立公平秤,场内计量器具检测率达100%;帮助全区医疗机构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免费检定1000余台,免检费用15余万元;培育1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对新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家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强化主体责任,促使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为提高产品质量打下坚实基础;新增13家信息安全、食品安全、汽车行业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主动作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在市工商局、区委组织部关心支持下,区食药工商质监局重基础,抓试点,提实效,全力推动游仙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一是实现“两个覆盖”。结合主体准入、企业年报、日常巡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小个专”党团组织和党团工作“两个覆盖”;截至目前,游仙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委4个、小个专党支部102个、团支部40个二是发挥“两个作用”。建立非公党建指导员制度,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兼任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帮助非公经济组织解决企业发展与党建工作。三是建设企业文化。借助先进事迹宣传、党员现身说法和企业诚信建设等载体,充实企业文化,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四是加强经验交流。8月19日,全省工商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建工作现场会议依托游仙在绵阳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推进非公党建领导小组、省委党建办、共青团四川省委和省工商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上,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和区食药工商质监局芙蓉监管所分别作了非公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后,与会领导和代表参观了游仙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孵化中心,并对我区非公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有力地扩大了区非公企业党建的影响。

    守住底线,维护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一是加大产品抽检力度。采取样品抽检、抽样送检、现场快检等方式,开展蛋、果蔬、食用菌、白酒、腌腊制品、调味品、水发食品、餐饮具、药械等60余个品种的检测,共完成大宗食品样品抽检92批次,完成省级民生工程任务的112%;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检测42批次,完成市级民生工程任务的102%;完成农药残留、瘦肉精等快速检测270批次,完成市级民生工程任务的103%。发现食品不合格报告信息2批次,药品不合格抽检信息2批次,均已立案查处。二是加强餐饮行业监管工作。积极落实“明厨亮灶”,目前,我区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学校食堂相关台账普及率100%;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和驻点保障,今年以来,圆满完成了区“三会”“乡村旅游节”“中高考”“科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16项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保障就餐人员17000余人次。三是开展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应急演练。4月,指导绵阳市昌俊气体有限公司开展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11月,组织开展了游仙区IV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合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理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多措并举,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深化改革,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基础上,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降低了创业准入成本,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截至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6798户,注册资本(金)达到229亿元新增市场主体2533户,新增注册资本(金)36.4亿元二是依法行政,简化食品领域行政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合一”工作有序推进,1-5月,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07余户、《餐饮服务许可证》100余户。6月至今,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10余户。三是搭建平台,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9件,质压担保2.74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0件,担保债权8.75亿元。

    科学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红盾春雷2018” 和“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1272户次,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239个,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4起,案值4.5万元。二是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今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89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79个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8户次。三是开展药械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今春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以来,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8家疫苗接种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做好异地问题疫苗的协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0余人次,检查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60家,处理投诉药品举报6起,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1起,罚没金额4000余元;发现涉嫌使用劣药违法行为线索2起,对1家药店无销售登记记录进行了警告,对13家违反GSP条款的药品经营主体进行了责令整改。扎实推进“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开展“双十一”电商专项监测,对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淘宝、天猫等七大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经济主体进行身份识别;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1户企业在其网站内容存在虚假宣传或与登记情况不符行为进行了约谈和责令整改。五是开展“质检利剑”专项检查。检查机动车安全41家单位,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3项;检查游乐设施27台,发现存在问题设备7台,依法封存7台,对发现的隐患已督促整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6家 ,抽查电梯52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发现隐患6项,督促整改6项;对检查出的隐患做到发现一项、督促整改一项、消除一项,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履职尽责,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维护消费者权益,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畅通12315投诉热线,规范受理、流转、办理、答复流程,保证了举报投诉网络畅通。今年以来,处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申述近110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7.7万元。二是开展201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组织普法活动15场次,组织会议1场次,开展大型咨询活动7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册,消费者参与活动3200人次。

    全面从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以身作则抓示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管班子、带好队伍,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二是警示教育常提醒。组织学习焦裕禄、兰辉、张勇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觉悟、筑牢廉政防线;组织观看《迟来的忏悔》《镜鉴》等警示片,参观川北监狱、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督促党员干部对照负面清单划红线,始终挺纪在前。三是八项规定筑底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较去年同比下降26.3%;结合“两学一做”“严肃换届纪律”,对作风纪律、值班值守、公车使用管理、安全稳定、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重点工作,开展8次专项督查,检查股室、所队108人次,纠正问题12个,诫勉谈话2人,个人廉政提醒谈话1人。提升能力强素质。持续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食品药品稽查业务能力培训、食品快检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业务培训、药械安全性监测业务培训等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2、机关厉行节约。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车改有所降低;无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6541元,占比76.82%。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因上年度我局机构改革部分专项工作与本年度专项合并实施,培训费支出比上年增长93993.5元,占比96.52%。

    3、机关节能降耗。

    机关水、电、气、能耗与上年无明显变化。燃油因实施公车改革有明显减少。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本部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及区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完成了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及公开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近年来,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经费保障工作开展仍显吃力,单位职工长期在高负荷的压力下工作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人员少、任务重的现实状况仍长期存在。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长期性的业务工作无稳定的预算支持。“三合一”整合后,人员开支、执法车辆等保障难到达应有的条件。
        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达不到实际需要。如历年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因不可预见性、突发性,人员、物资等都能及时保障到位,经费迟迟跟不上,因为要按规定走完长长的经费审批流程,很多时候都要先垫上工作人员的工资来先把事做了。
    (三)建议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多注重对区级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2、在部门整体支出中,对于偶然出现的突发状况,简化工作流程,优先安排部分急需资金。特别在某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开支上建立限时办结的机制提高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在预算控制数内进行科目间适当的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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