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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5 12:16文章来源: 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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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区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区级各部门“三定”规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评估改革效果。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务与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承担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绵阳市游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区委编委)的具体工作。负责区委编委的议题拟定、会务、议定事项落实等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二是强化党的执政基础综合改革;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五是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统一管理,协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进纪检监察派驻方式,规范巡察运行机制;六是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七是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八是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的试点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的内容、范围、方法、工作程序及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实效。探索建立A级事业单位标准,完善A级事业单位评定办法。九是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举措。进一步整合职能弱化、职责交叉、任务萎缩的行政事业机构,腾出机构限额,保障事业发展新需要;推行领导职数所占编制单列管理;实施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完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十是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探索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二、部门概况

    区委编办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领导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领导职数1名;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局长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由区委编办副主任兼任),副局长1名。区委编办中层干部职数3名;下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机构编制股、实名制管理股,管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区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委编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57.3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4.19万元,增长27.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增加、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预算、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1、2018年区委编办收入预算157.37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3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增加34.19万元。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0万元。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0万元。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7年增加0万元。

    2、2018年区委编办支出预算157.37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142.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0.47%,较2017年增加35.19万元。②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3%,较2017年减少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委编办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37万元,较2017年增加34.19万元,增长27.76%。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37万元,较2017年增加34.19万元,增长27.76%;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52万元,较2017年增加21.24万元,增长20.17%;教育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社会保障和就业15.95万元,较2017年增加1.21万元,增长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万元,较2017年增加0.6万元,增长18.9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农林水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交通运输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住房保障支出11.14万元,较2017年增加11.14万元,增长1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截止2017年12月末区委编办固定资产总额6.1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编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与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编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法定代表人培训、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及政务、公益域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14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区委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72.22%,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根据区委编办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无,计划完成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联系及开展专项工作的业务协调以及兄弟单位的相互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00%,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车改政策。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好公务用车改革政策。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00%,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车辆,也无费用发生。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编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针货物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区委编办固定资产总额6.11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单位拨入款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游仙区委编办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游仙区委编办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游仙区委编办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游仙区委编办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游仙区委编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游仙区委编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游仙区委编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游仙区委编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游仙区委编办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游仙区委编办部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游仙区委编办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游仙区委编办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附件1:游仙区委编办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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