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3-05 18:10文章来源: 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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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绵阳市游仙区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绵委发【2001】3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绵阳市游仙区区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绵游委发【2001】24号),设置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其基本职能是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下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信息股、干监股、干部档案股,主管区委党建办、党研室、代联办、党员教育中心、区人才办、两新组织党工委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645.0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1.92万元,增长10.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我区党员、干部、人才培训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训等经费增加等。

(一)收支预算情况

1、2018年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6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07万元,占收入的100%。

2、2018年组织部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7万元,占总支出的52.72%,较2017年增加33.60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占总支出的47.28%,较2017年增加28.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645.0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1.92万元,增长10.62%。

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07万元,较2017年增加61.92万元,增长10.62%。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73万元,较2017年增加38.9万元,增长7.31%,主要是将干部、人才培训等支出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成立了游仙区作风督察办等增加了运行成本等;社会保障和就业38.19万元,较2017年减少4.07万元,减少1.63%,主要是人事调整,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0万元,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减少0.66%,主要是人事调整,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2017年纳入全区统筹预算,2018年开始纳入单位预算。

截止2017年12月末组织部固定资产总额138.6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组织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我区党员、干部、人才的教育与培训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我区党员、干部、人才的教育与培训及远程教育、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组织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7年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组织部门对我区的工作调研、市管领导的考核、考察接待及其他县市区来我区进行组织、人事工作交流等相关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33万元,增加51.37%,主要是1、人员工资调整,预算标准发生变化;2、成立了游仙区作风督察办等,增加了督察、检查、暗访职能运行办公室增加了运行成本等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组织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8.69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单位拨入款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预算收支总表;

1-1.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预算收入总表;

1-2.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预算支出总表;

2.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附件1:区委组织部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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