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全市各派出生态环境局、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经费、资产划转及经费保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绵环发【2021】21号)文件要求,预决算收归市上管理。
关于做好全市各派出生态环境局、驻地生态环境监…经费关于做好全市各派出生态环境局、驻地生态环境监…经费(以此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