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区金融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2018年区金融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金融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20%,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2018年区金融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3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2%,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视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统一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 游仙区金融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 游仙区金融办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游仙区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实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