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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12 16:48文章来源: 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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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6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接待标准,公车管理做到定人定车,专人驾驶,责任到人而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9.84万元,下降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9万元,下降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6%。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接待标准,公车管理做到定人定车,专人驾驶,责任到人而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5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区农委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58人,共计支出1.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区调研、指导25次0.63万元,其它县市区到我区交流5次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附件1:区农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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