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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7-09-12 09:07文章来源: 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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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金融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车辆老旧需要大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无。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游仙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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