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暂无相关信息

游仙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03-21 21:12文章来源: 区金融办
字体:【    】 打印

一、2017年金融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金融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0%,增加(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2017年金融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由区外侨办统一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2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2%,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公务接待改革。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金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0%,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 游仙区金融办公室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 游仙区金融办公室部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游仙区游仙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