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
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4,945.85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509,229.12元,增长349.4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中的燃油费支出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4,945.85元。
二、2021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0元,较2020年决算持平。
2021年实际安排出国(境)境组团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4,812.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全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累计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4,945.85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514,041.12元,增长364.81 %。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中的燃油费支出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1辆,其中:轿车28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1辆,小型载客汽车19辆,大中型客车3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较2020年决算持平。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4,945.85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514,041.12元,增长364.81 %。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中的燃油费支出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情况表
项目 |
2020年决算(元) |
2021年决算(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4,812.00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0,904.73 |
654,945.85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904.73 |
654,945.85 |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 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绵阳市游仙区公安分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