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的说明
一、2023年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3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40%,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二、2023年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持平。
根据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3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40%,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检查、调研等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预算安排12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1辆,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权下划的公务用车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开展。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 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 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