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8-10-0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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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度区级财政总体运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58万元,为年初预算83756万元的100.96%,同比增长9.03%,其中:税收收入621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21%,同比增长11.61%;非税收入2242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04%,同比增长2.47%。

(二)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保持民生支出力度。2017年全区民生支出19.2亿元,占总支出的71.26 %。全年共安排支农资金1.5亿元,同比增长15%。

(三)财政绩效评价试点顺利开展。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2017年区级财政开展了部门综合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促进了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预(决)算公开有序推进。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所有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已完成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1393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国库股非税收入专户滞留应缴未缴国库资金 1393万元。

(二)区财政局直接转拨单位预算资金3000万元至非税资金专户的行为不规范

2017年3月30日,经区财政局控制授权,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从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转入区财政局非税资金财政专户3000万元。

(三)区财政局违规调整预算支出(功能类别)并实拨预算单位项目资金330万元

区财政局2016年分别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粮油储备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生态保护”、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下达资金330万元,用于区环保局“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2016年至2017年,区财政局通过财政大平台控制审批程序,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将该项目财政资金330万元从区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实拨至区环保局资金账户330万元。

(四)区财政局往来款项管理机制不完善

区财政局应付款科目2017年年末余额168732万元,比年初增加 35168万元,增长26%,其中:“其他应付款”科目年末余额99296万元,比年初数增加42699万元,增加75%。

(五)区住建局挪用一、二环路征地拆迁资金2610万元

区住建局2016年挪用一、二环路征地拆迁资金垫付624统建房土地出让金2533万元,垫付624统建房小区建设项目应缴的契税、印花税77万元。

(六)区环保局挪用项目资金97万元

2016年至2017年区财政局拨付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330万元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支付凤凰等镇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45.43万元,其余部分用于统筹支付其他项目及机关事务支出。截至2017年12月末,区环保局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账反映结转结余资金98.04万元,但该银行资金账户余额为1.04万元,挪用该项目资金97万元。

(七)区农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个别数据不准确,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不规范

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与会计账面不一致,决算公开数234.09万元,账面数175.85万元,二者相差58.24万元;2017年3月21日在游仙区政务网上公开的《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将附件内列明的11种表作为了正文内容,在打开网页浏览时表的格式发生变化,致使阅读数据不直观、不规范、不方便。

(八)新桥镇政府超标准发放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生活补助9600元

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新桥镇政府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6人按照集中供养五保户的发放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多领取100元,超标准发放9600元。2018年5月10日,新桥镇政府已追回超标准发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资金9600元,并缴存区民政局专户。

(九)白蝉镇石华山村违规筹集“一事一议”资金5万元

白蝉镇石华山村在实施2017年市级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过程中,于2017年9月30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按地力补贴面积每亩110元进行筹资。在2017年9月30日项目正式批复后,就开始向收益农户收取筹资。2018年3月8日,该村报区农民负担办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审批表系套用按亩收取的筹资总额中的相关信息,农户、农业人口、劳动力关键基础数字不真实。至2018年4月16日,石华山村累计开具自行购买的普通收据收取153户457.74亩的“一事一议”筹资5万元,并存入白蝉农村信用社账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项筹资款未使用。

(十)白蝉镇政府滞留涉农补贴资金936元

白蝉镇政府滞留2012年粮食综合补贴资金306元以及2015年良种补贴资金630元。资金滞留时间均在两年以上。

(十一)游仙镇政府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仙鹤湖水库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专项资金953万元,且未实行省级补助资金分帐核算

区财政局2017年下拨游仙镇仙鹤湖水库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资金953万元,主要用于拆除一级保护区内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并实施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进水沟渠改造、生态隔离等。游仙镇政府至2018年4月,已用于支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经费、货币化安置、村社集体资产补偿、失地农民养老金、失地农民医保补贴、倒青倒房费用等支出。上述项目资金由游仙镇镇财政所统一进行核算,未实行分账核算。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和清缴工作。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及时清缴,确保各项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二)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拨付行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拨付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拨付财政资金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区财政局要建立完善财政暂存款等往来款项清理机制,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推进区级财政管理改革。区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同时督促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

(五)严格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严格报批程序,严格事后监管,确保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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