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关于富小路维修工程审计核查的结果公告

2019-12-31 19:52文章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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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及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富小路维修工程”进行了审计核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全长约230米、宽约4.3米,路面为沥青砼,其中加宽段长38米,宽5米。

富小路位于富乐山风景名胜区,因该路段年久失修,群众和游客等意见较大。2018年5月,经安排启动富小路维修工程建设。

(一)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6月26日以自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绵阳市东圣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中标价为优惠下浮9%。于2018年7月4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以审计结论为基数下浮9%计算,合同工期60日历天。

(二)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实际工期36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延长道路维修长度30米,增加工程造价2.28万元。

(三)送核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情况

1.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成都晨越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送审结算金额:352,725.00元。

3.审定结算金额:280,476.30元。

4.审减金额:72,248.70元。

5.审减率:20.48%。

二、审计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审计核查是我区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以来,第一次探索性开展的创新性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审计工作要求以及依据建设单位和工程造价审核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管理等资料为基础,重点对本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和建设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过程中对漏缺的资料、发现的疑点、工程量差异部分等均采取抽查、审阅、计算、分析等方式进行了核实。

三、审计核查评价

建设单位基本履行了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档案资料较为完整,但审计核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工程资料盖章混乱及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事项

工程资料盖章混乱

1.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预算控制价编制合同)中的采购人和委托人均为“游仙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的建设单位却为“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人为“绵阳市游仙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公章却盖为“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该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竣工结算审核合同)中的委托人为“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却盖为“绵阳市游仙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被委托人出具的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建设单位名称又是“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审计核查建议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细化内控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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