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人社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举措任务落实情况

2022-04-26 16:43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坚持乡村公共服务优先方面。我局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主管部门,在安排资金项目、人员力量、设施设备等资源时,坚持落实乡村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要求,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努力加快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2020-2021年累计为全区8个镇3个街道,配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版”硬件设备72套,拨付基层平台建设经费15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层就业创业宣传、培训和保障能力。

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开展稳定劳动关系行动、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1年,累计服务指导企业300余户、劳动者1.5万人,化解劳动纠纷160件次,检查用人单位57余户,受理各类投诉700余件,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协调5841件,为120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近1400万元。

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用方面。主动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系,准确锁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适时通过业务系统加大横纵向比对力度,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的人员实时纳入参保范围,确保代缴政策落实到位,实现代缴动态清零。2021年,按照100元/年/人的缴费标准,完成低保对象1508人,特困人员108人,重度残疾164人代缴,总计代缴人数1780人,代缴比例100%,完成省下发任务。

保持脱贫人口就业总体稳定方面。适时开展脱贫人口走访,建立就业需求清单,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政策和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招聘行动和转移就业行动,全方位保持脱贫人口就业总体稳定。2021年,新开发95个公岗,发放就业补贴11.7万元,开展招聘活动12场次。

落实帮扶责任方面。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脱贫帮扶领导小组,调整组建6个由实职副科级领导任小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脱贫帮扶小组,分别对应帮扶8户脱贫家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盐泉镇长林村,进行定点帮扶,帮助解决在班子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矛盾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止2021年,累计为帮扶村解决村委会维修加固资金7万元,通过干部职工捐款及单位自筹方式为8户重建户解决住房重建资金10.5万元,为贫困户赠送鸡苗800余只及价值8000余元的米、油等物资。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