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游仙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限额以下)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10-19 16:21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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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14号)和《绵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绵政管函〔2016〕8号)精神,全市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统一的平台交易规则,我区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区人民政府六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游仙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限额以下)比选办法(试行)》(绵游府办函〔2014〕76号)。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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