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村劳动力合作社领导机构的
绵游太府〔2017〕8号
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村劳动力合作社领导机构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盘活农村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闲散劳动力就业增收,提高我镇农村闲散劳动力的管理效能。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法律、章程要求,决定成立太平镇劳动力合作社,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作社成员组成
社 长:白才同(镇经发办主任)
副社长:肖仕清(芦桥村支部书记)
唐正财(南山村支部书记)
刘仁云(福林村支部书记)
汪廷文(涪水村支部书记)
张绪强(黑狮村支部书记)
冯超全(酒店村支部书记)
李如全(永安村支部书记)
白才明(佛祖村支部书记)
崔仙陈(蚕丝村支部书记)
谢德宽(水龙村支部书记)
合作社吸收本镇被征地农民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但难以找到合适工作岗位的农村闲散劳动力为社员。合作社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白才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镇经发办负责。
二、合作社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合作社为社员积极开辟就业创收路子,主动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或区内外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就业机会;做好与社员的联络,及时掌握各社员务工就业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创业增收方案。
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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