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召开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工作会议

2024-01-30 18:46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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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1月30日,游仙区委常委、副区长薛长灏主持召开了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工作会,区级相关部门、园区、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别作了相关工作汇报及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烟花爆竹管控效果如何直接影响本年空气质量,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开年伊始的第一战,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硬仗,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落实的作风,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禁放区域管控到位。游仙高新区、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富乐街道、游仙街道、小枧镇、石马镇全域,原新桥镇全域(不含原云凤镇、原街子镇),要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二是源头治理管控到位。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把握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关键环节。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违规点位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三是执法检查工作到位。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对禁燃禁放区范围内的村、社区、住宅小区随即开展抽查,督查园区、相关镇街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日常管理和专项管控相结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罚。四是宣传引导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电视、报纸、广播、LED屏、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全面禁止禁燃区内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要开展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形成全民互相监督,互相遵守的良好氛围。五是追责问责到位。对因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力、行动滞后、配合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尤其是今年春节前后因烟花爆竹管控不力引起我区PM2.5、PM10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将移交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核:何地兵  拟稿: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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