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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19-11-06 15:56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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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调味品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6日-201911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调味品加工及销售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桐籽村4

    三、建设单位: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于20114月,租用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桐籽村4社土地20亩,实施了调味品加工及销售项目,期间未履行环保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补办环保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租用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桐籽村4社土地20亩,已建砖混结构房屋约26间、主要设置有办公区、宿舍、仓库等。主要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靠西南位置,建设鸡精鸡粉、火锅底料生产线各1条,主要生产袋装鸡精、鸡粉、火锅底料。年产量为鸡精100t/a,鸡粉120t/a,火锅底料50t/a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火锅底料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以及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烟囱排入大气环境,油烟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农田农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原料不合格品、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动植物油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化粪池进行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191023-115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二)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桐籽村4社,租用20亩用地原为村合作社养殖场用地,本项目不在新桥镇场镇规划范围内,根据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文件,证明“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4646(行政审批股)

    传真:0816-2297146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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