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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绵阳川鼎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川鼎香蔬菜制品种植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08-06 17:19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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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川鼎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川鼎香蔬菜制品种植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6日-20208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川鼎香蔬菜制品种植深加工基地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白马村九社(现信义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川鼎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川鼎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游仙区石板镇九社租用当地村镇土地,已于20199月建成2条生产线实施“绵阳川鼎香蔬菜制品种植深加工基地”项目,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已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租用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一条以生姜、青菜为主的酱腌菜生产线和一条以红椒、小米椒为主的酱腌菜生产线,生产车间为1000平方米、盐渍池2000平方米(1个二级盐渍池和1个辣椒盐渍池)、办公设施500平方米、原辅材料仓库1000平方米、成品仓库500平方米、厂区道路及绿化1000平方米。购置相关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环保、检验、消防等设施,达到年产2000吨蔬菜制品规模。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6.1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罐车拉至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室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采取机械通风,废弃物及时清运,减少厂区停放时间,确保日产日清,加强车间日常清理工作;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结构,周围种植吸臭植物等措施减小污水处理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通道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菜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食堂餐饮垃圾、隔油池油泥收集后交城管部门备案的单位收运处置;污水池、沉淀池污泥定期由环卫人员清理外运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检验品包装瓶(袋)、废检验品及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张贴标识、标牌,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办公用房和食堂为简单防渗区;生产厂房作业区为一般防渗区;盐渍池、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检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0722-84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经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17-510704-14-03-158653]FGQB-0007号)准予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白马村九社。土地为建设单位租用当地村镇土地。本项目原土地使用单位是“绵阳市游仙区亨特页岩机砖厂”,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游仙区2004年第三批页岩砖厂建设占用土地的批复(绵府函土【200480号),同意游仙区亨特页岩机砖厂占用其中0.168公顷(2.52亩)的工矿用地进行建设。20076月,“游仙区亨特页岩机砖厂”取得了四川省林业厅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07166号),同意占用游仙区白马村集体林地为0.3330公顷(4.995亩)进行建设。同时根据绵阳川鼎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项目租用地部分为设施农用地,且已落实土地复垦责任,用地未超过控制规模和比例,游仙区人民政府、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局以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游仙分局同意该项目选址。本项目符合区域相关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4646(综合股)

    传真:0816-2297146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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