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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绵阳市游仙区七里页岩砖厂技术改造环保节能型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1-09-23 10:58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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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游仙区七里页岩砖厂技术改造环保节能型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23日-20219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技术改造环保节能型隧道窑

    二、地点: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七里村五社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七里页岩砖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明辰环保科技公司

    五、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七里村五社,20131028日取得了页岩砖、琉璃瓦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批复,详见(绵游环函〔201352号)文件,现企业拟淘汰落后设备,在原有场地实施技改工程。因技改项目已开工建设,期间未履行环保手续(已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补办环评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轮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备(制砖机、码培机、破碎机、筛分机等),新增隧道窑1条,并建设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6733万块标砖的产能,瓦车间本次不涉及技术改造,产量保持不变,配套页岩矿山产能不变为10万吨/年,生产所需不够的页岩矿采用外购的方式获取。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已部分施工,施工期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通过已建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部分外卖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建设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开采粉尘须在破碎机周边、装矿平台周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喷雾降尘;加强车辆管理,进出厂区须冲洗,降低车速,厂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加盖防尘网,密闭运输;原料仓库装卸粉尘通过密闭页岩、原煤库,并在页岩、原煤仓库装卸区域四周以及仓库顶部及四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破碎筛分车间须采取密闭,在破碎筛分车间顶部以及设备四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并在各个设备进出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气筒)达标排放;所有输送皮带均设置为密闭皮带输送;焙烧废气通过引风机将废气引入一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除尘系统中进行处置,废气经碱液脱硫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须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作为制砖用水使用,不排放; 生活污水排入已建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软性连接、设置减震垫、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E破碎机、风机、空压机采用半地下室设置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抹布、废机油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脱硫除尘渣、不合格砖、砖坯、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均作为制砖原料;矿山开采产生的弃土、废石用于后期覆土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原料、成品堆场、生产车间、办公区采取简单防渗;脱硫除尘塔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的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196-2021917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页岩砖生产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游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510704-12-03-528833]JXQB-043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用地。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96419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1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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