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300头能繁母猪种养生态循环项目行政处罚案公示

2019-06-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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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300头能繁母猪种养生态循环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芦桥村、南山村

 

绵游环罚

〔2019〕7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玖佰陆拾肆元陆角(47964.60元);

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已缴纳罚款并按要求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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