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四川凯沃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300头能繁母猪种养生态循环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太平镇芦桥村、南山村
绵游环罚
〔2019〕7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玖佰陆拾肆元陆角(47964.60元);
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已缴纳罚款并按要求停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