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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牢医疗机构精麻药品“防火墙”,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2023-09-22 09:20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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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43号)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部分制剂纳入了精麻药品的监管目录,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环节依法执业意识,杜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发生,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告内容,2023年9月下旬,游仙区卫生健康局及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精麻药品专项督查工作。

    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抽取精麻药品处方笺、随机核验精麻药品账册、查看精麻药品储存及管理情况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围绕精麻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环节的管理责任、措施落实的情况,是否做到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的规定,是否落实双人双锁措施;医疗机构是否严把精麻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落实精麻药品管理、使用环节双人双签制度,针对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资料齐全的病历档案,做好精麻药品使用的跟踪随访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账册登记不及时、精麻药品书写不规范、门(急)诊需长期使用精麻药品的患者病历档案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对照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

    下一步,针对精麻药品管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区卫生健康局将加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闭环监管,杜绝精麻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筑牢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管理的“防火墙”。

    (审核:朱玉龙     拟稿:罗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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